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禅城区积分办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取得新市民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7-01-05
  根据《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审核,2016年第四季度有19名新市民积分符合入户禅城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向禅城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(简称禅城区积分办)反映。
  公示期满后,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发放《新市民积分入户卡》。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参照指引领取《新市民积分入户卡》和办理入户手续。
  公示时间: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    
  联系电话:82321916